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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劳动法实施以来,原来的“临时工”概念已不复存在,因此应将“临时工”理解为单位的聘用人员。因此按年限给予的经济补偿,应作为辞退福利。
劳动法实施以来,原来的“临时工”概念已不复存在,因此应将“临时工”理解为单位的聘用人员。
因此按年限给予的经济补偿,应作为辞退福利。
应该按照工作年限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