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均衡是研究单个消费者在既定收入条件下实现效用最大化的均衡条件。
是指在既定收人和各种商品价格的限制下选购一定数量的各种商品,以达到最满意的程度,称为消费者均衡。
消费者在特定条件下(如喜好,商品价格和收入既定等),把有限的货币收入分配到各商品的购买中,以达到总效用最大。
在这种情形下,消费者货币分配比例达到最佳,即分配比例的任何变动都会使总效用减少,因此,消费者不再改变其各种商品的消费数量,这被称为消费者均衡。
消费者均衡是消费者行为理论的核心。
基数效用论中的描述基数效用理论认为,在消费者收入与商品价格既定时,其最大满足受支付能力的制约。
如果消费者将其收入(R)全部都用于支出,那么他所购买的各种消费品的数量还必须符合一个条件,即预算支出等于收入总额(R=PAQA+PBQB+PCQC+其中P表示商品价格,Q表示商品数量)。
当消费者的支出既等于预算支出,又使每一种支出所得到的各种商品边际效用相等时,该消费者在其收入许可的条件下,已得到最大的满足,他再也不能从改变消费品构成与数量中得到更多的效用。
该消费者不再改变其消费品构成与数量,这叫做消费者均衡。
序数效用中的描述序数效用理论认为,假设消费者收入一定,并全部用于消费,同时假定商品X与Y的价格不变,那么消费者可能消费两种商品的各种组合必等于消费者收入,在平面坐标上会形成一条线ABAB线上在任一点,都是消费者收入(或预算)在许可的条件下两种商品可能的组合,所以AB线被称为消费者可能线。
AB线上方的任一点,都表示消费者购买力不及;AB线下方的任一点,表明消费者没有取得他能够取得的商品量;AB线上的各点则是消费者在商品价格既定条件下,以其收入可购得的两种商品的各种量的组合。
消费者为其收入许可条件下选择能获得最大满足的商品组合,应将其无差异曲线图(见序数效用理论)与消费可能线置于同一图中,由无差异曲线与消费可能线的切点来决定其应取的商品组合,消费者既然在其无差异曲线与消费可能线的切点所示的商品组合中可以取得最大的满足,就不再改变其消费品构成,所以被称为消费者均衡。
这一分析与基数效用分析完全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