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4-06-22 12:59:0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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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根据《全国年节及纪...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

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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