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合作制企业属于什么企业性质(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性质)

  • 发布时间:2024-06-26 03:32:3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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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性质不一定。判断一个股份制企业的性质,需要根据这个公司的控股权来进行判断,如果是国有、集体控股,其性质就是公有性质...

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性质不一定。

判断一个股份制企业的性质,需要根据这个公司的控股权来进行判断,如果是国有、集体控股,其性质就是公有性质。

如果是由其他资本控股,则具有非公有制性质。

拓展资料:一、股份合作企业股份合作企业是指以合作制为基础,由企业职工共同出资入股,吸收一定比例的社会资产投资组建,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共同劳动,民主管理,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的一种集体经济组织。

2、股份合作制企业是依法设立的、企业职工共同出资、共同劳动、民主管理、按劳分配和按股分红相结合的企业法人,它是一种典型的人合性与资合性兼备的企业。

其中,劳动合作是基础。

企业对其管理使用的财产拥有所有权。

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职工股东大会,采取一人一票的表决方式。

企业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企业的出资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企业承担责任。

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股权结构通常包括职工个人股和职工集体股两种。

职工个人股是由职工个人自愿投资形成;职工集体股是由集体共有财产折价入股或向企业投资形成。

二、城镇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自愿入股,同股同利; (二)企业财产实行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三)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 (四)实行民主管理。

三、城镇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原有国有资产可以作为借入资金,也可以由企业职工出资购买或者实行融资租赁。

作为借入资金的,由企业按照规定向资产所有者缴纳资金占用费;实行融资租赁的,由企业按照租赁合同在规定年限内向出租方缴纳租金。

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对集体资产的处置可以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四、企业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企业名称和住所;   (二)企业的经济性质;   (三)企业的宗旨和经营范围;   (四)企业注册资本;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限额;   (六)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七)股东和非股东在职职工的权利和义务;   (八)股份取得、转让的条件和程序;  (九)企业的组织机构及其产生的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十)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其产生程序、任职期限和职权;   (十一)财务管理制度,利益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十二)劳动管理、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规定;   (十三)企业的解散事由和清算办法;   (十四)企业章程修订程序;   (十五)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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